2.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優(yōu)秀運動員在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《優(yōu)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》(該表由國家體育總局監(jiān)制)后,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,招生院校同意,可免試入學。
奧運會、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,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;亞運會、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,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;全運會、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,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。
3.普通高職(?疲┊厴I(yè)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“下基層”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后,由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,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,招生院校同意,可免試接受成人本科教育。下基層項目包括“選聘高校畢業(yè)生到村任職”、“三支一扶”(支教、支農、支醫(yī)和扶貧)、“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”、“廣東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(qū)計劃”、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”。
4.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,在出具經省體育局相關部門審核后的運動成績證明后,錄取時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(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),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。
5.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,錄取時可在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,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:
- (1)獲得地市級以上(含地市級)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廳、局系統(tǒng),國家特大型企業(yè)授予的勞動模范、先進生產(工作)者及科技進步(成果)獎獲得者;
- (2)獲得省級工、青、婦等組織授予“五一勞動獎章”、“新長征突擊手”、“三八紅旗手”稱號;
- (3)解放軍、武警部隊、公安干警榮立三等功以上者;
- (4)歸僑、歸僑子女、華僑子女、臺灣省籍考生;
- (5)烈士子女、烈士配偶;
- (6)省委、省政府確定的原扶貧開發(fā)重點縣和山區(qū)縣考生及少數(shù)民族聚居地區(qū)的少數(shù)民族考生(詳見附3);
- (7)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(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。
- (8)其他符合教育部規(guī)定照顧對象的考生。
6.自主就業(yè)的退役士兵,錄取時可在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,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。
注意: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,其照顧分數(shù)不得累計。